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望仔细组织实施。二 O 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市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我市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根据 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结束,在全 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对我国悠久历史文化遗产高度负责的 精神,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西省文物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预防和遏制古建筑火灾事故为目标, 仔细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整治重点(一)清理在古建筑内设置的违法经营公共娱乐场所;(二)拆除在古建筑之间及毗连古建筑私搭乱建的棚、房;三)清除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四)改造在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五)法律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用火和僧、尼、道士等人员在古建筑内的生活用火行为;(六)增加和改善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四、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8 月 15 日前)联合旅游、宗教、文化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讨论部署辖区古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要充 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怀和参加专项整治工作。(二)自查整改(8 月 16 日一-9 月 1 日)对辖区的古建筑全面统计、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各古建筑单位根据当 地的统一部署,针对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 强化自我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装备,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三)联合整治(9 月 2 日一-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各古建筑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联合治安、旅游、宗教、文化等部门根据此次整 治的重点内容有序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将火灾隐患整治完毕.五、整治要求(一)提高认识,严格执法。紧密结合本市古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