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6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管理对象。1.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其 密接的密接。2. 入境人员。3. 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二)场所要求。1. 选址。合理利用现有的资源,遵循影响面小、安全,高 的原则。(1)应当相对独立,与人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一 定防护距离,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 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不得在医疗机构设置 集中隔离场所。(2)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应当为合法建筑,其 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金肖防安全、抗震防灾、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配备有保证集中离人员正 常生活的基础设施。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隔离场所, 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当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2. 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部根据需要合理分区和谴 通道(“三区两通道”)。(1)“三区”。指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俺 区等,不同区域之间应有严格分界,需实行物理隔断方进行 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2)“两通道”应包括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 两通道不能交叉,尽量分布在场所两端,并设置明显识。具 备条件的观察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垃圾清运通道与隔离人员 进出的通道分开。(3)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应在观察点设置医疗废弃械 存点,由专人管理,有明确警示标识。按《医疗废弃物管条 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及时 、士 、二清运。3. 设施与条件要求。观察对象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应 当具备通风条件,窗户限位,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房间 内及楼层的卫生间均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和消用品。 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桶内均套上医 疗废物包装袋。4. 最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 行消毒处 理 , 消 毒 后 污 水 应 当 符 合 《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放 标 准 》(GB18466-25 );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 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新冠炎疫情 消毒技术指南》(附件 8)中粪便与污水消毒方法。(三) 人员配置与职责。1. 人员配置。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卦设防控消毒组、健 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转运 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