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立单位:3、建立地点:4、设计单位:5、施工单位:二、工程特点1、三、监理依据1、、省和市有关工程建立和建立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如市建立局关于印发"市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行政可实施方法"的通知〔深建规〔27〕1 号〕和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等文件;2、监理规,市监理条例、监理规程及和地的现行工程建立规、规程和技术标准: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征求意见稿〕3、政府批准的工程建立文件;4、本工程的工程地质报告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图纸;5、建立监理合同;6、工程监理规划;7、其它依法成立的工程建立合同、协议文件〔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等〕;8、业主签发的各种指令性文件;9、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案
四、监理目标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使本工程的建筑节能工程符合设计的要求,工程竣工时能根据”市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行政可实施方法”的要求,顺利通过验收,保证交付使用的工程能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五、建筑节能施工的监理工作〔一〕、事前控制:1、审查设计图纸,民用建筑工程必须有专项建筑节能设计,并且要符合建立部公布的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相关建筑设计规的要求,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和"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SJG10-23〕的要求
2、参加工程建立各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当变更可能影响节能效果时,设计变更应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立单位确实认
3、建筑节能工程采纳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根据有关规定进展鉴定或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纳的施工工艺进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