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检查制度XXXX二 0 一八年一月施工质量检查制度1、施工质量检查(1)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每半年对公司所属项目部进行质量检查, 根据检查的情况对需要整改的部分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项目部根据整改 期限内完成并上报整改回复,公司根据项目部整改回复的情况进行复 查。(2)项目部每月由质监负责人组织质检专职、作业分部质量工程 师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编写工程质量月报,报项目总工审批。项 目总工审批后,分发至项目部领导、部门和作业分部。月报中对质量好 的单位要予以表扬,需整改的部位应明确限期整改日期,并在下周质量 例会逐项检查整改情况。(3)项目部质安部每月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统计,按规定格式上 报公司、业主和监理工程师。2、质量监督(1)产品(工程)质量是企业各方面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和体 现,以检验和试验活动为主要依据开展质量监督。(2)提高产品(工程)质量,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持续的 质量改进的基本思想。(3)质量监督的执行a. 执行国家和有关部委颁布的各种产品生产、安装及验收标准;b. 对产品(工程)的制造/安装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只有经检 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工程)才可以移交。3.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各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确立自检、复检与终检“三检” 专业质检队伍,明确自检、复检质检员与专职终检员;(2)专职终检员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检验的职权,在不受任何影 响的情况下进行检验;(3)全体监督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仔细负责,秉 公办事,实事求是;(4)各产品(工程)的制造/安装过程中,应根据国家法律规范及标 准对制造/安装的过程(工序)执行自检、复检与终检的“三检制” 制度。(5)项目部对关键过程进行验收。质安员负责按有关要求对“特 殊过程”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