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制度1、质量责任制度为确保施工质量,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工作岗位的质量职责和义务,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以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2、质量目标管理制度根据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一个施工环节和施工工序等,并逐级落实到相关部室、施工队、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使得质量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确保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3、技术交底制度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在仔细熟悉设计图纸和法律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由主管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功能作用及与其他分项工程的关系、施工方法、工艺和注意事项等,要求全体人员明确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数。4、工序“三检”制度“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上道工序不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作业,确保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对工序施工现场实行标识牌管理,标明责任人、作业内容、质量要求等,作业前进行核定,作业过程中进行严格监控。5、工序交接制度实行“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和“一不计价”制度。“五不施工”即:不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位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一不计价”即:未按施工要求和施工法律规范施工的不计价。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工班、队、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合格后,方可隐蔽。7、测量复核制度测量资料必须经换手复核无误,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方可用于施工,并对中线桩、水准点建立定期复测检查制度,测量与施工应建立联系制度,对监控测量的数据及时反馈到施工方案中,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质量。8、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制度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按三级进行,即“跟踪检测”、“复测”、“抽检”,要加强现场质量监控,确保法律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通过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便为验收时的质量检验打下良好基础。9、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现场验收制度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有出厂合格证,并由质检工程师组织技术、质量、物资部门及施工队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