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在刑事诉讼内外关系中的考察 「摘要」 无罪推定作为一种理念不仅涉及刑事诉讼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更重要的是它所蕴涵的民主、文明、公正和效率这样一些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是刑事诉讼向着公正、民主、文明方向进展的精神动力和核心思想
本文就是以无罪推定为中心点,分别从内部和外部关系来考察无罪推定在刑事诉讼中的实现,并以此为原点分析了司法独立等核心思想,反思刑事诉讼构造的构建的
「关键词」无罪推定、司法独立、状态、陪审制 我们国家当前正在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司法改革
这其中,诉讼法的改革应该是当务之急
伴随着改革的脚步,很多的理论以及技术层面的变化都在从国外大量移植,一时之间可谓百家争鸣,莫衷一是
一方面,这是诉讼法繁荣的表现,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无序状态也给我们的改革实践带来了盲目性的问题
我们的改革往往集中在细节和配套设施的枝节修改上,这从我国 97 年刑诉法修改不到十年有开始酝酿新的修改可以证明
实际上,我们知道,一个成熟的法律必须保持相应的稳定性,假如改变频繁,是无法保证其在国民中的信仰和权威性的
当然,如何处理现实变化和稳定性的关系,这可能更多的是需要司法过程中的法官司法“造法”去灵活运用
保持法律稳定而不落后的核心就是要树立科学合理的核心理念,以此为原点来进展法律
那么,在我国的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领域有没有这样一种既体现诉讼活动核心规律,又能指引诉讼立法和司法前进的核心理念呢
笔者认为,无罪推定就是这样一种理念,这一理念不仅涉及刑诉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更重要的是它所蕴涵的民主、文明、公正和效率这样一些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它们不依附于刑诉本身却支配刑诉的进展并且为其进展提供了较多的长期的变革余地,它反映了刑诉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均衡的价值观
它是刑事诉讼向着公正、民主、文明方向进展的精神动力和核心思想
并且,不仅仅影响诉讼本身,还和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