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为了进一步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公司特制定如下卡死制度,要求各项目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落实,如有违反此卡死制度将依据《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加倍处罚
1、工程开工后,必须要有经过上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责任人:技术主管)2、项目所有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和持证上岗
(责任人:人事、安质)3、凡机械(含汽车、轨道车、推土机、挖掘机、翻斗车等)操纵人员(含外雇租用人员),必须要有上岗合格证书
(责任人:人事、经租站)4、在桥涵施工中:(责任人:施工负责人) (1) 列车通过时,必须提前清道; (2) 既有护锥或端翼墙拆除分段进行,并仔细做好支护
5、封锁转线、慢行,区间作业施工:(责任人:施工负责人、安质) (1) 必须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
(2) 必须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施工作业; (3) 严禁扩大施工封锁准备范围; (4) 影响既有线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通讯联络顺畅,根据相关规定设置防护; (5) 放行列车必须符合规定;6、施工作业、开工之前必须根据相关规定与行车、工务、电务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必须与工务、电务、水电部门联系,确认施工现场隐蔽设施(电缆,上、下水管等)准确走向位置,严禁盲目施工的
(责任人:技术主管)7、铺设临时道口时:(责任人:项目经理、安质) (1) 临时施工道口铺面设备、防护备品必须标准、齐全、有效; (2) 必须经审批,严禁私设临时道口
8、各种基坑开挖,支挡支护稳定,开挖施工后及时回填夯实,严禁影响行车安全
(责任人:施工负责人)9、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作业、线路加固、施工机具必须要有绝缘装置
(责任人:材料)10、在既有线附近施工时,各种机具、材料堆码,不得侵限
(责任人:安质)11、轨道车在既有线上行驶,必须要有登销记录,各种备品齐全完好,进入行车线行驶,必须和行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