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自习安全管理制度一、参加早晚自习的对象:1、辅导学生早晚自习的当班老师
2、应当参加早晚自习的全体学生
二、自习时间早自习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6: 10—6: 55春秋季:周一至周五 6: 25—7: 10冬季:周一至周五 6: 40 7: 20晚自习时间:春季:周日至周四晚 6: 40—9: 30秋季:周日至周四晚 6: 10—9: 注
过渡作息时间以学校确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三、自习地点:各班级教室四、纪律要求自习时间内要保持自习室宁静(读书、集中辅导、讨论除外)及室内卫生,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在自习室内吃东西、高声谈话、唱歌、睡觉、搞小动作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的其他活动
五、管理办法1、辅导老师要负责全程跟班管理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无故缺席,因公出差、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自习辅导,必须提前向学校校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早晚自习岗位
2、老师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指导或辅导学生学习,跟班管理学生早操或参加学校进行的其他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老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强化预见性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的措施,安全有序地疏散学生出入教室、安全通过楼道及主要通道和安全就寝
4、假如早晚自习期间或夜间学生出现疾病,负责早晚自习老师一方面要及时安排到国华中心卫生院诊断和治疗,一方面要及时通知家长;假如出现意外事故,当班老师要及时法律规范处置,不得怠慢
5、任何学生必须遵守早晚自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
学生请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才能离开,班主任老师要将学生请假情况报告“三间”管理老师
对原因不明的缺席学生,当班辅导老师要立即进行仔细核查,弄清楚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法律规范处置
6、各班级学生干部要协助辅导老师加强班级管理,确保早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