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晨练活动的通知各系部:为切实推动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阔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并促进学风、校风建设,自 2025—2025 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学院决定开展学生晨练活动。晨练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晨练人员大一年级全体学生二、晨练时间3 月 10 日(周一)正式开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6:50—7:30。三、晨练地点各系部讨论后自行确定。四、晨练方式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及管理。五、结果考核晨练是体育课堂教学的延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素养综合测评和体育成绩评分的重要依据。学院根据学年度可出勤次数折算。学生出勤比例与学生素养综合测评总分以及体育成绩直接挂钩。学生出勤 91%—100%,折合综合素养分 3 分,折合体育成绩 10 分学生出勤 81%—90%,折合综合素养分 2.5 分,折合体育成绩 8 分学生出勤 71%—80%,折合综合素养分 2 分,折合体育成绩 6 分学生出勤 61%—70%,折合综合素养分 1.5 分,折合体育成绩 4 分学生出勤 51%—60%,折合综合素养分 1 分,折合体育成绩 2 分学生出勤 40%—50%,折合综合素养分 0.5 分,折合体育成绩 0 分学生出勤低于 40%,折合综合素养分不得分说明:①综合测评分数总分不得超过 100 分,累计晨练结果超过 100 分的学生根据 100 分计算;②体育总分 100 分中,其中 10 分由晨练出勤率折算。六、活动要求: 1、晨练活动由各系部负责监督实施,晨练时间内尽量保证全员参加。2、每次活动各系部要求每个班级必须准确记录活动内容和出勤情况。参加晨练同学每人发放一本晨练卡。每次晨练活动必须在晨练卡上有防伪盖章和检查人员签字方认定为有效次数。学生采纳其他手段弄虚作假,根据学院有关处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和处分。3、各系部每月将《学生晨练活动考勤汇总表》上报学生处备案,便于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学期末,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出晨练成绩结果统计表。4、晨练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其结果还可作为评优、评助、评奖参考之一,党员、学生干部在晨练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5、遇雨雪、雾霾等天气原因确无法开展晨练的,各系部自行决定晨练活动是否取消。折算出勤比例时,由系部统计应出勤天数及比例。6、晨练期间请注意安全,因身体疾病或其他原因确不适合参加晨练的,由本人向系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