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为法律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民用爆破器材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讨论所归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民用爆破器材服务中心、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讨论院、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讨论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祖一、张利洪、于立志、高晓莉、杨佩璐、孙淑芝、龚黎明、牟宗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的总则和综合安全管理、生产工艺、设备与设施、作业场所、运输与储存、试验与销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的安全管理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02 爆炸品保险箱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规程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589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法律规范GBJ 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法律规范JT 617-2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8-24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WJ 9048 —25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3
27 发改投资[23] 1346 号《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21
03 19 科工爆[ 21 ]156 号科工安[23] 1280 号3 总则3
1 企业在生产、流通的全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仔细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