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操作联系、确认制度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炼钢厂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停、送电操作程序,强化停、送电操作管理,避开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因停、送电误操作及各车间之间停、送电联系失误,造成大范围停电及生产事故,特制定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操作联系、确认制度:一、 下达停,送电指令职责范围:1. 本钢集团公司总调,能源处动力调度。2. 本钢集团公司各二级厂矿调度。3. 炼钢厂机动科电气科长、电气专责。4. 炼钢厂各车间调度。二、 停,送电指令传达:1. 厂调度在接到停、送电操作指令后,厂调度室直接向相关变电所下达停、送电操作指令。厂调度室必须由专人负责停、送电操作指令的接受与传达,指令的接受与传达采纳录音电话,绝保、继保试验必须履行签字确认。在指令下达过程当中,双方要进行重复确认。2. 调度接受停、送电操作指令时,必须做好以下记录:(1) 接受停、送电操作指令的时间(2) 发令单位、部门名称(3) 发令人的姓名(4) 指令的具体内容3. 调度下达停、送电操作指令时,必须做好以下记录:(1) 下达指令的具体时间(2) 下达指令的具体内容(3) 接受指令人的姓名4. 生产科调度反馈停、送电操作指令时,必须做好以下记录:(1) 反馈停、送电操作指令的时间(2) 反馈单位、部门名称(3) 反馈对象的姓名(4) 反馈的具体内容5. 调度接受反馈停、送电操作指令时,必须做好以下记录:(1) 接受反馈停、送电操作指令的时间(2) 接受反馈单位名称(3) 接受反馈对象的姓名(4) 接受反馈的具体内容三、高压供、配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1. 正常运转状态下进行停、送电操作,由相关车间提出具体申请,由机动科供、配电专责(或电气专业科长)经厂调度室下达停、送电操作命令,由相应变电所按命令执行操作。2. 正常运转状态下厂改造办公室因改造工程需要停、送在线运转的高压供、配电系统时,由改造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机动科,由机动科供、配电专责(或电气专业科长)经厂调度室下达停、送电操作命令,由相应变电所按命令执行操作。3. 公司动力调度和供电厂调度下达的停、送电操作命令和停电作业计划,由相应变电所按命令和作业计划执行有关停、送电操作配合作业。4. 公司动力调度和供电厂调度下达的非计划性停、送电操作命令,由相应变电所按命令执行有关停、送电操作配合作业。事后告知车间、厂调、机动科。5. 当各变电所突发紧急事件时,各变电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