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计件工资分配及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厂计件工资分配制度,确保劳资分配的公平、公正、合理.根据《运河管理模式》计件工资管理细则及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计件班组.二、目的第三条 通过详细的分配条款约束,避开工资分配过程中的漏洞,从而形成工资分配的制度化。第四条 通过制度的优化,不断的改善劳资关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生产安全高效。三、评分程序第五条评分原则1、坚持国家制定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原则.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民主评比原则。3、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民主评比原则。4、坚持评分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伙,打感情分,打互惠分等违反民主评分制度必严惩的原则。第六条、评分规定1、本次评分实行无记名评选,结果现场公布,当月执行,实效时间为 6 个月.2、规定每 6 个月评比一次,并长期执行。3、评选人根据被评比人平常工作表现,必须客观、公正给其评分.4、评分过程中不得出现拉帮结伙,打感情分现象,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其技能分降为最低限。5、职工有权对评分结果提出异议,如经核实确实有违规现象,厂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6、评分范围设下限为 12 分,上限为 20 分,打分时不得超限,否则作废.7、记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算出平均值,根据四舍五的方式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值,视为实际得分。8、厂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不参加评比。9、班长技能分根据班组所有成员平均分的 120%计算执行.10、为了营造我厂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职工的学习及工作热情.班组内可评议一名技术全面,工作积极,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职工进行 10%的加分。要求被加分人的职工支持率必须达到 50%以上,其最终分值不得超过班长。此项班组内部参考执行。四、加减分细则第七条加分1、工作时间以外积极主动加班人员按每小时 5 分计算。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除矿加薪外,加班人员当天的技能分按本人技能分的150%执行。3、因突发性设备故障影响生产,需要加班抢修时,从家中赶来参加抢修的人员,除根据正常加班加格外,另进行车费等额加分.4、我厂参加井下现场检修人员,根据矿支付工资额度进行等额加分。5、能够积极主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因参加个人项目给集体带来荣誉的按名次划分,一等奖加 50 分;第二名的加 30 分;第三名的加 20 分.因参加集体项目给团体带来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