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单位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 深化推动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经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 讨论决定,现就 X 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 系群众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的实施方案》以及区工委、管委的“十四条”实施方案,根据《X 试 验区工作绩效督查考核暂行办法》(乂发〔x〕13 号)和《X 试验区 x 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乂发〔X〕24 号)的规定,通过严 格督查考核,大力整治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全区风清 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区工委、管委领导下,由区机关效能建 设考评领导组负责,区督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 职责积极配合
三、考核对象区工委各部门、直属单位,区管委各部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区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办
以上单位共 64 个,为便于考核,根据 工作性质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一)区属部门和“两院” (42 个):纪工委(监察局)、工 委(管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政法委、统战宣传部、群众工作部(信访局)、经济开发区、进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局、教育和体育 局、经济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分局、社会进展保障局、司法局、 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 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科技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行政 执法局、统计局、广播电视台、金融办、扶贫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重点工程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人武部、工会、妇联、 法院、检察院
(二)区垂直管理单位(18 个):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 公路分局、供电公司、邮政局、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