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的重工性
为了灌输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促使群众不断认识和掌握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和伤亡事故规定,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效生产,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订如下1、坚持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每年举办不少于 2 期,每期不少于20 学时的教育培训,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进行培训学习,主要对他们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卫生管理知识、安全文化及有关事故应处理措施内容的教育培训
2、坚持开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必须常年坚持三级教育,对新职工(含转岗、下岗复工)进行不少于 20 学时的安全生产厂部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3、坚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核管理细则》,实行委托镇有关部门培训或参加市有关部门培训班的方法
4、开展“四新"教育,各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教材时,必须事先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措施,由使用单位的工程师、技术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在未掌握基本性能和安全知识前不准单独操作,并积极做好离岗和调岗职工的安全教育
4、坚持常常性的安全教育
督促和检查各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讲座、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岗位教育;利用班前班后开展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加强各岗位的现场管理和巡回检查,对职工进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教育,使企业的安全教育形象化、生动化、多样化、具体化
6、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沟通会、汇报会等各种会议,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
着力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安全教育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