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 为切实做好我村道路及聚居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全体村民制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和生产环境。通过村民议事会议定和公开招聘程序,并报村民代表大会批准,现聘用乙方为村环境卫生保洁员。根据议事会确定标准,经过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聘用合同。 一、工作要求 乙方必须保持责任区内全天候干净卫生,并收集垃圾到指定位置,保洁时间为每天早晨 6:00 至下午 18:30(注:含绿化带、路边杂草清除,道路少量清淤、排水。 乙方负责垃圾清运车的驾驶以及负责维护,垃圾桶以及垃圾站垃圾的清运。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为 500 元/月; 2、工资根据群众测评按月兑付。测评为一个季度一次,若测评为满意,全额支付工资;若不满意,则责令进行整改直到满意,同时扣除当月工资。 三、工作管理 村两委负责日常管理,对保洁员的出勤及工作状况仔细考核登记,每无故缺勤一次扣工资 20 元,每出现一处问题扣工资 20 元,每月扣款达到 200 元以上,次月不再聘用。乡领导小组实行抽查和巡查,作为任用或辞退的重要依据。 若乙方不仔细履行职责,按制度保洁,造成环境卫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受到上级通报批判,甲方有权对其予以扣除工资或辞退处理。 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