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稳定工作方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村镇科(处) 年是我省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的第年也是“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开展的第年,各地主管部门实行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村镇建设质量和的管理,确保了全年工程质量安全平稳运行。为做好年春节期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春节期间做好村镇工程质量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认识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稳定关系到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平安”建设的大局。春节期间,正值冬季气候干燥,风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生产生活用电 、用气量增大,极易引发火灾和燃气中毒事故,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增多;适值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村住房安置等问题进入易发敏感期,村镇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压力加大。各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稳定工作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立足超前防范,仔细查找安全稳定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坚持不懈把安全稳定工作抓细抓好。 二突出抓好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警惕,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工作责任上再落实、依法监管上再强化、措施落实上再下功夫”,常抓不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村镇建设程序。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对于建制镇、乡规划区内的公共建筑,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三层以及三层以上的居民自建房,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上的村镇建设工程,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办理规划、建设、监督相关手续,都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对于农民自建和限额以下的村镇建设工程,应当选择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建筑工匠进行施工,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二是强化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各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根据职责分工和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实施无缝隙监督管理。把本辖区所有施工现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监督责任人,结合冬季施工特点,仔细分析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