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合同书甲方: 乙方: 浙江新世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 汇景广场消防工程 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得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得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一) 工程名称:汇景广场(二) 工程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交警大队旁)(三) 建筑面积:(四) 承包范围:汇景广场 1#、2#、3#楼(裙楼1、2、3、4层及地下室、负 1、负2 层)1、消防工程报警系统2、消防工程自动喷淋系统3、消防工程防排烟系统4、消火栓系统上述系统材料、设备得成套供应、安装及调试,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起免费保修一年
(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统弱电部分安装由乙方负责,强电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强电送到消防控制室配电箱内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柜内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一)乙方按甲方提供得图纸施工,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及保修一年得形式,承包上述系统工程
(二)付款方式:1、套用江西省 200 4年安装定额及相关文件取费
2、材料按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注:以当地当月信息造价结算)(三)工程总造价暂为: 元(大写:人币 元)
(四)由于甲方前期原因导致乙方增加得工作量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制定
第三条:合同文件得使用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件》及有关法规
(三)适用标准、法律规范: 1、GBJ16-8 7《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 2、G B 50045-9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200 1版) 3、GB 5 00 8 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 4、G B 5 02 61-9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