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一、校园环境管理办法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校园管理(一)管理机构1
建立学校环境教育领导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2
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学校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1
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
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
不准采摘花朵、剪折枝叶
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1
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 3 5 倍罚款
采折花朵,每枝以 3 角〜3 元不等罚款
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
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
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 90 %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 98 %
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 4 次
无病害率达到 85 %,无虫害串达到 90 %以上
草木花卉种植
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
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 3 次(6 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