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一、总则(一)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检验科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检验科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二)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各种医疗检验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
检验科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梅毒
(三)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经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四)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法律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五)设立检验科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感染管理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一)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能:1.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主管副院长成 员:检验科主任、感染管理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2.职能(1)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
(2)组织科室所有人员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
(3)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4)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常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5)建立法律规范的暴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