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模具工装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1 总则1. 1 制定的目的为法律规范模具工装管理作业,以利生产作业顺畅,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有关模具工装开模、保管、维修、废弃等作业,据以本办法执行。1。3 责权单位技术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等之起草工作。总工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等之审核工作。2 (管理规定2。1 开模管理规定2.1。1 开模时机1)(新产品开发时.2)。产品订单增加,模具工装产能不足时。3)。旧模具工装寿命期满,维修后无法正常使用时.4)(其他原因必需增加新模具工装时.2。1。2 开模申请单位1)新产品开发时,由技术部(总工)提出.2)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报生产部长,经总工批准。2. 1。3 开模申请流 程1)(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表,经总工核准后,准许后续作业。2)。技术质量 部提供模具工装图纸或新产品三维数模文档(1:1),或制品图纸(或样品,属客户财产应妥善保管,留作依据,转化为图纸交客户确认)会同模具工装工 段讨论后,确定开模方案,缩放比例等,记录在开模任务书中.3)(模具工装自制交由模具工装工段执行,也要做好自检记录,责任由模具工装 工段长负责.质检人员参加检验,做好记录。4)(模具工装外购外协由技术部和模具工装工段会同采购部进行,采购部负责 联络,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报价汇报到总工审核后,签订技术协议或开模协议书。5)。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工装材质,表面处理,模具工装 结构,体积重量,尺寸,交货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2。1。4 模具工装验收1)技术部质检人员负责模具工装材质、硬度、表面处理、结构、体积、重 量、尺寸、交货期等事项之验收。2)模具工装工段负责模具工装结构、作业性验收。3)技术部和质检人员会同生产部(生产部组织)共同验收新产品所试模具工装 产品件。并做好试模记录。记录保存在技术部,存期 3-5 年。4)上述各项均合格后方可办理模具工装入库、付款等作业。2。2 模具工装保管2.2。1 模具工装工段必需建立模具工装账册,按固定资产方式管理,盘点。2。2.2(建立模具工装库法律规范模具工装进出、储存制度。2。2。3 模具工装工段要建立模具工装保养制度,模具工装入库后模具工装管理 员负责进行必要的保养、上油抛光,磨损尺寸检查。负责对模具工装进行定期保 养.2。3模具工装领出使用2。3。1 (生产部要于每月前 3 日向模具工装工段发放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