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 目的:为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5 例”的有关条款,仔细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和危险化学品的防火防爆工作,并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 程序:3
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厂区内、易燃易爆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
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挥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纳其它安全措施
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纳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仔细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的规定
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 危险物品仓库、储罐区、气柜
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
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姆
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