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效率保证措施方案1、服务质量、效率承诺(1)我公司承诺:所采纳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有合法的进 货渠道,并且使用原厂件;更换的附油、轮胎等使用主流品牌,符合 国家或部颁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 充好;(2)我公司承诺: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的,返修不得再次计价收费
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 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 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 整车或总成修理为行驶 2 公里或者 1 日;二级维护为行驶 50 公里或者 30 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为行驶 20 公里或者 10 日
(3)我公司承诺: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根据国家有关 部门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给 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定点维修企业自 行负责;(4)我公司承诺:车辆返修率控制在 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 档案,仔细记录车辆维修情况,定期按时报送维修量统计信息,接受 监督检查
(5)我公司承诺:维修中发现其他故障,我公司有义务主动告 知部队,若须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将书面通知部队并经部 队同意
(6 )维修完成时间:① 如送修车辆有故障需要维修的,我司将进行及时修复,确保车 辆正常安全使用;② 做到一般故障即时或半天完成,中修三至四天内完成,大修一 周内完成
(7)车辆维修质量要求:① 按要求做好车辆定期保养和检修、详细的记录、操作法律规范;②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若更换新的零配件自维修车辆验收交接 后,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三个月内由于维修质量或零件问题的,由我 单位负责免费更换零配件
(8)我公司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等相关制度
对维修车辆实 行自进厂核准甲方的车辆维修审批单据、派工作业、过程检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