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的事故类型与预防起重机械是设备中隐藏危险较大,易发事故几率较大的典型危险机械之一。一旦出事必将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基于此,积极防范力求避开事故灾害的发生就显得非常重要,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要了解事故类型的特点及发生事故的原因。本文根据劳动部职安局对七省一市(黑龙江、吉林、陕西、河南、河北、山东、上海)七种规格的汽车起重机(5 t 到 30 t)在1984 年到 1994 年间的 55 起典型事故统计资料(见表 1、表 2、表 3)来进行分析,寻求发生事故的规律,以便制订出切合实际的预防措施。表 155 起汽车起重机事故类型统计表事故类型发生次数所占比例吊物坠落2443.6%触电1425.4%起重臂坠落712.8%起重机倾翻47.2%挤碰611%总计55100%表 255 起汽车起重机事故原因统计表事故原因次数所占比例违章操作5563.2%安全装置不全或失效2528.7%金属结构隐患44.6%吊索具隐患33.5%总计87100%表 3 违章操作具体类型统计表违章类型次数所占比例违反“十不吊”2843.8%无证上岗1320.3%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1015.6%无专职指挥人员710.9%酒后操作23.L%违章进人作业危险区46.3%总计64100%所谓“十不吊”是指:(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3)斜拉物体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l0)铁水过满不吊。由表 1 知占汽车起重机半数以上事故的类型为吊物坠落和触电,两者占了 69%。因此这两类事故是预防的重点;起重臂坠落和整机倾翻两类虽只占总数的 20%,但发生的都可能是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应力求避开。由表 2 知违章操作和安全装置不全或失效两类事故占事故原因的92%。显然如这两类原因能得到有效控制,则绝大多数起重机事故可以避开。尤其是违章操作一项竟占事故原因的 63.2%,因此杜绝违章操作应是重中之重。从表 3 可知,司机违反“十不吊”和无证上岗两项就占了违章操作的 64. L%。因此司机是否按章操作就成为能否成功预防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的关键。另据统计,动起吊物坠落事故全都是因为违反“十不吊”而造成的,7 起起重臂坠落事故中有 4 次违反了“十不吊”;特别明显的是 4 起起重机倾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