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罐泄漏火灾风险预防控制措施1.加强设备质量管理,杜绝泄漏现象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选材、加工,制造和安装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钢制卧式容器》JB4731 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材料通常按第三类压力容器要求选择,罐体应进行热处理,以消除焊接过程当中造成的应力变化,焊接要经过 100%的损探伤,安装时应选择刚性不燃的坚固基础作为罐体基础。法兰、垫片和紧固件的压力等级应高于设计压力。储罐本体第一道法兰垫片应用符合聚四氟乙烯,不得采纳其他耐油石棉法兰垫片。 埋地储罐应采纳严格的防腐措施,防腐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法律规范》SY0007 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纳最高级别防腐绝缘保护层,储罐还应作阴极防腐,采纳电化学防腐措施后,引出管道的阀门后要安装绝缘法兰隔断。 储罐在投用以前,必须严格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强度和气密性试验。使用后,加强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开罐检验,从根本上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防止设备故障导致泄漏。2.合理设置储罐,降低泄漏风险 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储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J16-87(2025 年版)的要求。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整个储罐的总容积超过 3000m3 时,应分组布置,组内储罐宜采纳单排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炎 9 距不宜小于 20m,以防止火灾蔓延和便于进行火灾扑救。 储罐与储罐组四周应设防火堤,其高度为 1.0~2.2m,使储罐漏液时不致于外流,并且通风较好,不会窝气。储罐区还应当设置宽度不小于 6m 的环形消防车道,并宜设置至少 2 个安全出口。 储罐区应当设置备用储罐,以供发生事故时倒罐用或作为开罐检查、检测、修理的备用储罐。 储罐的进液管道和液相回流管道直接接入储罐内的气相空间,一旦管道发生泄漏事故,直接泄出去的是气体,其危害性比直接泄漏出液体要小得多。 储罐脱水排污应采纳二次脱水装置,即脱水包,脱水包设计压力不应小于储罐设计压力,储罐至脱水包之间要有切断阀。在寒冷和严寒地区,从液化石油气储罐底部引出的脱水排污管的根部应加装伴热或保温装置,以防止排污管阀门及其法兰垫片冻裂。 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罐应埋地设置,可减少暴露在地面上的易燃易爆化工设施,杜绝气站内因车辆频繁出入而碰撞液化石油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