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钻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 目的 明确操作程序及要求,法律规范液压钻机操作。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液压钻机操作。3 技术内容及要求3.1 开车前3.1.1 工作之前穿戴好劳保用品。3.1.2 开机前检查并紧固各部件螺栓、螺母和锁销。3.1.3 检查发动机、水箱的水位、燃油系的油面高度、及油的质量,根据需要进行添加或更换。3.1.4 检查履带板紧固情况。3.1.5 检查蓄电池液面高度,液面应高出隔板 6-10 毫米,检查导线与电瓶桩头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3.1.6 检查发动机冷却系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密封,发动机起动后检查供油系是否漏油。3.1.7 检查驾驶室仪表是否正常。3.2 钻机的启动3.2.1 转动点火开关,起动发动机,应当注意两次起动发动机时间间隔为 20-30 秒,严禁连续起动。3.2.2 起动后要缓慢地温热发动机,各机构的仪表、指示灯均正常时方可开机操作。3.2.3 起动时应察看周围的情况,确认安全之后鸣号操作各工作机构手柄。3.3 运转中3.3.1 运转中要常常注意各机构的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3.3.2 当在较长坡道行走时,根据坡度情况合理停机检查,以免发生事故。3.3.3 如遇到坡上停车时,应将钻杆牢固的放在地上,并掩好履带。3.3.5 驾驶室内限乘坐 1 人。3.3.6 在采石场地工作运转,禁止横跨电缆及各种管道。3.3.7 在行驶中听到意外声音或不正常情况下,应当立即停火熄灭检查,3.4 潜孔操作3.4.1 夜间作业时要保证良好的照明。3.4.2 开孔方向、角度要精确,钻机摆放平稳。3.4.3 遇有复杂岩层时,应把控好推动速度,注意排粉、钻具发生偏斜或夹钻。穿凿破裂带或虚碴时,可实行黄土加水措施糊好孔壁。3.4.4 夹钻时,不准强行回转或提升钻具,实行冲击、排粉、断续回转、提升、以免造成凿岩设备受损。3.4.5 打好的岩孔,孔口周围的岩粉应扒平,盖好孔口。3.4.6 钻进中要随时观察钻机各部有无异常情况。3.4.7 送杆器更换钻杆时,要防止钻杆从送杆器中脱落伤人。3.4.8 当较长时间停钻时,应提起钻具离地 0.2m 以上,如长时间停钻需将钻头提出孔外。3.4.9 钻机移位时要观察好地形,同时要防止履带掉道、钻机前后倾斜和侧翻爆破时,听从爆破人员指挥,移到安全地带。 非经过专业知识培训人员禁止操作液压铲车3.4.10 钻机移动通过高压线时,有专人指挥,钻机最高点距高压线不小于 1.5 米。3.4.11 作业面爆破时,听从爆破人员指挥,移到安全地带。3.4.12 非经过专业知识培训人员禁止操作液压钻机。3.5 钻机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