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一、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型心绞痛(ICDT0: I20.806)。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 )。(二)诊断依据根据《慢性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管理指南》 (ESC , 2025 年)、《稳定型缺血性心脏病的诊断和管理指南》(ACC , 2025 年)。1.临床发作特点:由运动或其他增加心肌需氧量的情况所 诱发,短暂的胸痛或胸闷(<10 分钟),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 可使之迅速缓解。2心电图变化:静息心电图通常正常,症状发作时相邻・2 个或2 个以上导联心电图 ST 段和(或)T 改变,症状缓解后 ST-T 改变恢复。运动平板试验有助于诊断,并可进行危险分层。3心肌损伤标志物(心、脏特异的肌钙蛋白・T 或 I 或肌酸激酶 CK、CK-MB )不升高。4.临床症状稳定在 1 个月以上。(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根据《慢性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管理指南》 (ESC , 2025 年)、《稳定型缺血性心脏病的诊断和管理指南》(ACC ,2025 年)、《中国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 学分会,2025 年),《冠心病合理用药指南(第 2 版)》(国家 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中国药师协会,2025 年)。1.危险度分层:根据临床评估、对负荷试验的反应(Duke 运动平板试验评分)、左心室功能及冠状动脉造影显示的病变情 况综合推断,推举采纳 EuroSCORE II 评分。2.基础药物治疗:改善心肌缺血的药物治疗和改善预后的 药物治疗。3.冠状动脉造影检查:适应证为:(1)严重心绞痛(CCS 分级 III 级或以上者),特别是药物 治疗不能缓解症状者。(2 )经无创方法评价为高危患者(不论心绞痛严重程度)。(3 )发生过心脏猝死或有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的患者。(4)血运重建(PCI 或 CABG )的患者,有早期的中等或严 重程度的心绞痛复发。(5 )有慢性心力衰竭伴或不伴左心室射血分数下降的心绞 痛患者。4.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 ):对药物难以控制的心绞 痛,或无创检查提示较大面积心肌缺血,且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 者,可行冠状动脉支架术(包括药物洗脱支架)治疗。5.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糖尿病伴多支血管复杂 病变、严重左心功能不全和无保护左主干病变者,CABG 疗效 优于PCI。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四)标准住院日为<5 天(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