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煤矿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让食堂发挥作用,真正做到让职工觉得有家的感觉,更进一步提高职工生活福利;让职工能吃好、吃饱,根据 2025 年 6 月 15 日党委扩大会议决定改变食堂原有的管理模式,由后勤部直接进行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现特制定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收入构成 1、总人工工资每月 23000 元(含 3 人工资)。 2、客餐 18 个菜 7 人以上含 7 人,每桌 200 元,6 人以下含 6 人 150 元桌。 3、职工食堂就餐每人每餐 5 元。 4、井下保健根据每餐 4.8 元收取费用。 5、每元 26 日至 30 日食堂管理员凭调度室出具的保健票、客餐确认票、刷卡机上数据到矿综合办公室进行结算。 二、食堂支出 食堂所有支出由食堂收入中例支,不足部分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贴。补贴标准为刷卡每餐 2 元。 三、管理规定 1、食堂进行全员刷卡吃饭,不分职务高低一视同仁。 2、食堂安设刷卡机,用餐人员进行刷卡用餐。 3、用餐人员先在财务把钱存在饭卡中,用餐时先刷卡在取餐具进行用餐。 4、杜绝浪费,吃多少取多少,发现浪费一次根据每个菜 15 元支付。 5、地面职工在工作中需要就餐的,由部门每班提取向调度室汇报人数,可根据发放保健时间领取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