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违章处理办法重庆金垚 XXXX 有限公司煤违章处理办法二 O 一 O 年三月目录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规章管理制度
3 第三章 通风管理
10 第四章瓦斯管理
11 第五章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13 第六章防治水管理
13 第七章防尘管理
14 第八章防灭火管理
15 第九章提升运输管理
15 第十章机电设施设备管理
18第十一章爆破安全管理
20 第十二章支护管理
22 第十三章劳动纪律管理
25 第十四章精神文明建设
2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煤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企业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法律规范企业及员工安全生产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进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安全规程》、煤安全监督、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各工种从业人员
第三条做出违章处理决定前必须查清违章事实以及违章造成的后果,明确责任划分情况人及责任大小;处理决定后以书面形式告之本人,并在公司内通报;被处理人或单位有权提出书面申辩,公司收到书面申辩 15 日内由安监部(安监科)组织审查、复核,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第二章 规章管理制度第四条机构建设管理煤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煤必须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配齐一正四副级干部(长、安全副长、生产副长、技术副长或技术负责人、机电副长),成立安监科(挂通风瓦斯科)、生产技术科、教育培训科(挂职业卫生科)、机电科、调度室,编制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维修队等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