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 AA 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法律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AA 燃气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三)法律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 AA 燃气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和实施;(三)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五)负责公司物资到货验收、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六)负责列入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的物资的驻厂监造工作;(七)负责公司采购物资供应商售后服务的管理工作,并参加供应商的推举、考核和评价工作;(八)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本单位的应用
第三章物资分级第七条公司物资分级目录,分一级、二级和三级
列入一级物资目录的是指列入集团公司一级管理的物资,即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所包含的物资;列入公司二级物资目录的是指一级物资以外的大宗物资、重要物资、长周期物资、成套设备等物资;列入公司三级物资目录的是指日常生产用料物资、检维修物资和其它物资
第八条 物资分级目录由 AA 燃气公司采购中心、编制,经 AA 燃气公司批准后发布
物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AA 燃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