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部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程序物业保安部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程序1
0 目的法律规范保安队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 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 E 广场内的正常工作 和生活秩序
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 火灾除外)
1 保安队主管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2 保安队领班负责落实保安队主管下达的命令,具 体处理突发事件
0 程序要点4
1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4
1 快速反应原则:当值班保安员接警后:——4 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1 分钟内从一楼跑到七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 急控制处理
保安队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4 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1 分钟内从一楼跑到七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 急控制处理
保安队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 分钟内 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统一指挥原则:处理突发事件由总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在特别的情况下,由保安队主管负责统一指 挥;保安队领班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服从命令的原则:保安队领班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队主管的命令,并负责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团结协作原则:保安队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给予的指 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
在保安队作 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 配合保安队处理好突发事件
2 盗窃当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报案时,立即 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队主管、领班报告现场 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现场;4
1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 时间及情况;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 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 泄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