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本物业的使用人,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条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二、服务事项第四条具体委托管理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服务期限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20_年_月—日〜20_年_月—日。四、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二)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制度规程、工作法律规范等。(三)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四)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适时提供给乙方。(五)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六)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七)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给乙方。(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制订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二)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物业、物业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三)负责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四)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责任告知甲方处理。(五)在物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即时妥善告知采购人;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的,应事先告知采购人。(六)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七)在物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对乙方无法解决的事项或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的,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八)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提供全部的劳保用品,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