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承诺(1)根据特别条件施工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的标准执行
(2)我方与业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进行全项试验,费用由我 方支付
(3)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从物资交货安装验收合格(或建设 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2)我方所有供应货物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 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采购人企业所需的 检验报告、产品级证明和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 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3)我方所有供应货物如经贵方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对涉及到 该指定货物的使用性能和质量指标的生产厂家、产品性能、生产工艺 等不作随意更换,如有更换,我方会在更换之前至少提前 20 个工作 日书面告知贵方
4)我方供应货物的保质期绝不低于产品标注的质保期(自产品 标注的生产日期算起)
如因我方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贵方的产 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我方自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 1-10 倍的赔偿, 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5)我方认可贵方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并在对供应 货物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贵方的货物验收制度
6)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我方保证在贵方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我方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方投入使用之前,出现不符及 任何质量问题的,我方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方规定时间内补充合 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8)我方承诺绝不使用“三无”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 许使用的产品,并保证在贵方书面允许的范围内更改产品品牌或相应 指标,否则,我方自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 1-10 倍的赔偿,并承担由 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9)我方承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标签标识方面的管理规定,保 证产品外包装符合要求
10)我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