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为维护施工区的洁净和区域安全,使文明施工法律规范化、标准化,我们将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施工场地
仔细贯彻落实国家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xx 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更好地推广和实施 GB/T191-20、GB/T241-1996、GB/T281-21 三个管理体系标准,进一步法律规范文明施工场地现场管理,提高施工项目综合管理水平,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真正实现创文明施工场地、建优质工程、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
制定目标树立良好形象,创建文明施工场地
狠抓管理一一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负责本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现场办公室负责将文明施工管理细则上墙广泛宣传
注重考核一一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自检,并仔细填写文明施工场地考核表,予以保存
第一小节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划管理
生活、办公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2、施工现场的场区洁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电梯井、预留洞、通道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
施工作业面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
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设置高度不低于 0
5 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
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超出围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