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工作规定一、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强化生产作业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约束作业行为,根据**发电厂实际情况制订本项规定。二、规定具体内容1、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休息室以及检测、修理班组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进入现场必须整齐着装,禁止穿拖鞋凉鞋、短裤背心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3、现场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不得出现可能被转动设备绞住的部分;长发和辫子必须盘在帽内;接触高温物体,必须佩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4、酒后或头晕目眩等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情况下,严禁进入生产现场。5、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农民工、临时工进入工作现场从事各项工作。6、严禁不熟悉现场环境、不熟悉设备系统的临时工担任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7、外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场所参观;参观现场必须经过领导同意必须由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必须衣冠整齐,必须在规定的参观路线内行走,禁止出入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生产场所。8、生产现场进行检测、修理、维护、操作,必须持有“工作票”、“操作票”或“安全技术交底单”,不得无票作业。9、生产现场进行检测、修理、维护工作,必须与运转联系,必须得到运转许可,不得擅动设备系统。10、检测、修理工作、运转操作之前,必须详细地认真地分析预想整个生产过程的危险点,必须事前加以控制和防范;作业人员、环境、使用工器具的状态、情况必须彻底清楚,必须具备安全作业的条件;过程当中的动态危险点必须及时有效地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1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将技术要求、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班成员必须熟记工作危险点,并在危险点分析栏后亲笔签名。12、重大操作、险要作业,必须制定方案,必须要有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三级审核;现场安全措施必须完善,工作时车间以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场监护。13、严禁在工作过程当中做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工作现场嬉戏打闹,严禁擅自进入他人工作区域逗留。14、生产现场工作休息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摘帽、解扣、脱鞋或横躺。15、工作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佩带与工作场所、工作性质相适应的劳保用品。16、检测、修理工作的区域必须划分明确,必须设置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安全警示牌;检测、修理工作区域内物品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