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适应东莞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市中小学校2012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文)、《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文)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2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东莞市2012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1.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国家政策仍保留毕业生分配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在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机构内任教师岗位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现任教师岗位或离开教师岗位不得超过半年
3.东莞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指东莞生源2011届和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3)毕业专业须与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