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电气仪表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气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电气仪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淞化公司所属各班组各操作岗位
3 职责公司项目部负责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宣贯,以及对公司班组、操作岗位作业的日常监督管理;4 电气运行相关规定(一)电气运行安全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 113 号)
2)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3)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5)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6)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7)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
8)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9)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是怕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2)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用于静电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