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ionofelectriclightingdevice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GB50259 — 961 总 则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采纳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别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1 技术文件应齐全..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法律规范的规定.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1 对灯具安装有阻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2 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纳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在危险性较大及特别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 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 36V 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实行保护措施.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法律规范的规定.2 灯 具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的规定.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实行隔热、散热措施.表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线芯最小截面〕mm2〔铜芯软线铜线铝线灯头线民用建筑室内0.40.52.5工业建筑室内0.50.82.5室 外1.01.02.5移动用电设备的导线生活用0.4一一生产用1.0——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室外安装的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3m;当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