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电站汽轮机组(包括燃气轮机组)设备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职责范围,明确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要求,对电站汽轮机组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运行、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汽轮机组是电站生产的关键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机组安全、平稳、长周期经济运行,应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第五条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电站汽轮机组,指导各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电站汽轮机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企业管理职责:(一)在企业分管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的领导下,全面做好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规划和措施,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
(二)结合本企业管理模式,组织制定电站汽轮机组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并贯彻执行
(三)根据企业总体目标和规划,负责电站汽轮机组的基建、检修、技改、科研攻关等计划的编审,组织实施并进行过程控制和验收
(四)负责组织编审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或参加电站汽轮机组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组织开展节能降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