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犬只免疫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精心组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坚持以犬只免疫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免疫制度,要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领导下,组织兽医防疫人员,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和配合,严格根据狂犬病的免疫程序对犬只实行强制免疫
二、普查登记根据
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相关规定,饲养犬只业主应主动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栓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应做好辖区内犬只存栏与免疫接种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挨家挨户对犬只造册登记,摸清犬只情况;并根据农业部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方法
内容填写免疫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页、一犬一格,免疫做到有案可稽、有据可查
同时按实把兽用狂犬病疫苗购置方案上报区畜牧兽医局
三、强化检疫各站要仔细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并科学预测预报动物狂犬病疫情动态;要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共同抓好市场犬只交易,加强犬只交易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坚持犬只凭有效的检疫证明运输、出售,犬肉必须经过检疫才能上市,未经检疫的犬肉、犬皮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有犬肉经营的肉品市场要坚持每场消毒,消毒率达 00%
四、标准诊疗各站要仔细贯彻农业部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方法
,加强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不定期的检查,进一步标准我区动物,特别是犬的诊疗市场
应结合开展兽药市场整顿治理,查处违法经营犬用疫苗的行为
五、强制免疫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区畜牧兽医局统一提供,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应组织本辖区内兽医防疫人员,本着方便群众的原那么,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定时、定点开展拉网式强制免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