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检验管理制度1 总则定期检查、检验制度是提高保护校验质量的保障,并为新投产及现运转的保护装置从检验周期到检验法律规范提出了明确规定。校验过程参考《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及具体的检验规程。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XXX 水力发电厂。3 检验装置法律规范3.1 现场检验(其他现场工作)必须携带应有的符合现场设备的图纸。现场检验(其他现场工作)不携带图纸的习惯应坚决纠正。3.2 检验时使用配有符合准确度等级要求的专用仪器、仪表。3.3 继电保护检验时应认仔细真的做好检验记录。检验结束立即整理检验报告,将检验中发现和解决、存在的不足向运转人员及时交代清楚,并在现场运转专用的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中记录清楚,检验负责人和运转负责人应共同签名。3.4 运转中或准备投运的保护装置,都应按部颁检验条例和有关检验规程经过检验合格之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转。3.5 继电保护动作不正确时应组织进行现场检验,找出保护不正确动作的原因。3.6 现场检验报告要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及生产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妥善保管。3.7 每隔半年对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终总结,经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审核上报上级主管部门。4 检验周期的制定4.1 对新投运的保护装置,投运一年后进行保护全部校验,以后每 3-6 进行 1 次全部校验,每年进行 1 次部分校验,并编制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周期表。4.2 保护的定期检验应当事先编制年、季、月度检验计划。下年度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计划应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编制完成,并经专业、生产部、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报生产部保存一份;下季度检验计划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二十日前编制完成,并经专业、生产部审核、批准;下月度检验计划应在每月二十五日前编制完成,并经专业审核、批准。4.3 每隔半年对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终总结,经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审核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 检验周期的执行5.1 严格根据检验周期表执行定期检验。5.2 对于已超过检验周期而未能进行检验的继电保护装置,要注明经继电保护专工及生产部审核、批准的具体原因,并重新制定完善的检验计划对其进行检验。6 定期检验的质量6.1 定期检验应牢牢把住检验的质量,定期检验必须了解装置的运转情况,查阅以往的历次检验报告,熟悉有关资料还应十分清楚保护装置的工作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