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旬检查、月验收制度⑴ 验收人员管理制度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三旬不定期对工作面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在验收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军城煤矿制定的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发现弄虚作假,与现场不符现象,对责任人员罚款 元,并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责令退出验收小组
⑵ 责任工区整改制度对检查出来的工程质量、设备和文明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通知跟班副矿长进行整改
升井后,验收小组人员对存在问题汇总填表并签名后及时下发工区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小组人员和安监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复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的,进行 元/条的罚款
整改完成后在销号,不销号的按完不成处理
特别情况下须进行延期申请,否则按未整改进行处理
2、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制度业务科室要坚持对各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实行动态检查,跟班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跟班安监员作为施工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仔细检查自己分管范围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现场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对不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有权进行处罚;若跟班者和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矿领导或机关人员发现,罚款 元/次
3、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新工作面在安装完成之后或回采工作面在撤面造条件结束后,矿将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地测科、通防科、工资科、材料小组以及接收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填写检查表,按规定逐条进行罚款,限期整改,过期仍整改不完的将进行加倍处罚;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收单位,存在问题由接收单位整改
4、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⑴ 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