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一、公司职工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冬季上午 8: 30-8:45;下午 1: 30-1: 45,夏季上午 8: 30-8: 45;下午 2: 30-2:45。每天两次考勤。因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在考勤中注明事由。二、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三、迟到或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签到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的扣 10 元,无故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的扣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抽出相应薪金后,记旷工一次。四、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半天从工资中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的扣二天工资,依次类推,连续旷工 10 天的给予除名五、请假规定:(1)病假: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后补办手续,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休假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六、出差规定: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七、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 1: 1 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八、全勤规定:为鼓舞职工出勤公司设全勤奖,凡每月根据考勤统计的出勤天数为全勤,并且没有出现请假旷工的奖励全勤奖金。月底根据考勤记录结算工资,工资发放人员月底要将工资表及考勤表一并转交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