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要求及考评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包括:1.机械设备设施上各种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2. 机械或电气的各种屏障及联锁装置;3. 各种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4. 各种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5. 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6. 各类限制导致危险行程及过载保护装置;7. 各种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8. 警告或警报装置;9.各作业场所的安全监控、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除尘、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和安全隔离装置;10.工业梯台的护栏、护笼;11.各种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装置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其他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职责第四条 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公司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范畴。第五条 各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范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第六条 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全面维护公司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五条第六条控制内容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开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仔细做好日常的管理、使用和维护。2.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3.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类设备设施)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别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维修、校验记录。4.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负责各类安全附件、压力表计等特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定期送验,并保管有关定期检验报告,保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4.5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等,采购部必须及时供应、并保证质量。4.6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必须列入公司年度维修预算项目,由经营计划部组织实施。4. 7 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