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要求及考评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包括:1
机械设备设施上各种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2
机械或电气的各种屏障及联锁装置;3
各种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4
各种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5
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6
各类限制导致危险行程及过载保护装置;7
各种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8
警告或警报装置;9
各作业场所的安全监控、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除尘、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和安全隔离装置;10
工业梯台的护栏、护笼;11
各种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装置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其他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 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公司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范畴
第五条 各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范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六条 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全面维护公司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第六条控制内容1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开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仔细做好日常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类设备设施)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对安全防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