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业主手册:装修管理花园小区业主手册:装修管理一、业主(使用人)进行房屋装修,均应提前办理装 修申请手续,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连同设计方案、 施工图、施工队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印章预留件)、 委托装修协议等报物业公司查验审批,经同意后缴纳装修保 证金 20〜50 元(住宅 20 元,办公及商场 50 元) 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4
5 元/平方米(按建面计收)和装修管 理费 1 元/平方米(按建面计收),及签订《渝新花园装修 管理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 本费 5 元/证;押金 20 元/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方
逾期 完工要办理逾期手续,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
对 业主/使用人与装修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物业公司不承担 任何责任
二、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观,所有施工 必须根据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 更改,必须报物业公司重新审批并出具更改书面通知书后方 可施工
三、为保护本物业区域的美观、清洁、整齐,凡统一 规格安装的设备设施,如入户防盗门、铝合金(塑料)窗等, 不得进行任何改装
抽油烟机、空调等电器须安装在物业公 司规定或指定的位置
四、厨房严格禁止安装换气扇,外墙禁止安装防盗网 及遮阳蓬
五、不得在本物业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超出设计标准 的砖、板等材料,严禁野蛮施工(如钝物敲砸墙、地面), 如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人 身伤亡事故,均由业主(使用人)负责
六、装修施工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施工时间为(上 午8:—12:时,下午 14:-19: 时),其余时间及周 日、法定节假日必须静音作业
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堆物,建筑装修垃圾务必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区域统一清 运,保证楼道和公共区域的清洁
七、装修施工的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 驳,如确需使用公用电话或电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