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为保证锅炉安全、经济、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压力在 0°1Mpa 以上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管理
2 管理职责2
1 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锅炉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制定和贯彻锅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年度锅炉大修理计划,并做好大修理计划管理和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年度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备品备件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定期开展锅炉及锅炉房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协助安全部门对锅炉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锅炉新材料、新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公司锅炉的技术改造、业务管理以及使用、更新、转移、报废工作;负责主持建立完善锅炉设备的技术档案
2 锅炉使用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企业颁布的锅炉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编制本单位年、季、月设备检修、备品备件计划;组织编写设备改造方案、新材料、新技术试用推广工作;定期组织本单位的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不断提高本单位锅炉设备的管理水平和锅炉综合技术素养;负责建立设备档案、技术资料,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转移、调试、更新和报废等管理工作;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参加重大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 工程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负责锅炉有关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立卷
4 采购部负责订货与采购
5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建设工程管理单位、安装单位共同负责联动调试
6 工程部负责锅炉安全管理
7 人力资源部负责锅炉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
1 规划与选型3
1 设备管理部应参加项目锅炉设备部分的规划调研工作,并从书面形式提出锅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2 规划设计工作应在各管理部门意见统一并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