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为督促辖区担保公司加强基础管理,完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消除案件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理和防范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二)检查范围: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之日起至_年_月底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部分担保业务(抽查)开展情况和注册资本金、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两金提取、担保额度、对外投资比例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__日
四、检查内容本次检查重点围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两金提取、担保额度、对外投资比例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风险管理制度
检查是否设立了风险管理的专门部门,制定并实施识别、监测和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方法;检查是否涵盖担保机构各项业务等
2、授权授信制度
检查是否建立担保业务分级授权制,是否法律规范;是否有不按规定办理担保业务行为
3、岗位职责制度
检查是否具有岗位职责;是否实行担保业务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
4、风险防范机制
检查是否建立了担保业务风险防范机制和不良担保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落实情况如何
(二)担保公司业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业务管理制度
检查是否有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制度,是否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2、业务范围
是否严格根据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有偏离主业现象及从事非法借贷、非法集资或吸收存款、违规违法放贷、非法理财、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3、经营行为
业务开展是否法律规范操作;是否有不正当竟争和暴力追债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两金”;担保额度是否按规定放大倍数;对外投资是否超比例
(三)担保公司高管和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