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违法赔偿责任 【内容提要】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行为
行政不作为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种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这项赔偿责任,对于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和行政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英文摘要】Adodycorporateandothersocialorganizations,itenecessarytoperfectthestatecompensationlawandouradministrativelegislation
【关键词】行政不作为/违法/国家赔偿/责任 AdministrativeIllegal/Inactivities/Statecompensation/study 【正文】 一、问题的提出我们在实践中遇到了这样一些案例:案例年 1 月 4 日发生在重庆市綦江县的“虹桥垮塌事件”
修建虹桥工程是綦江县的重点工程,在整个虹桥的修建过程中必须依法经过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检查及监督、工程验收等法定环节
这一系列的工作必须由有权行政主体依法做出,但是,綦江县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却没有依法实行相应的措施,致使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而且虹桥通车前已有群众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虹桥有质量问题,有关职能部门仍然没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惨案发生
虽然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刑事处罚,可是,对于死去的 40 多人和受伤的 14 个人,他们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呢
个体户李某,拟开办一个食品店,李某于 1998 年 10 月租了临街门面一间,月租金 5000 元
经过半个多月的装修准备工作和对员工进行体检后,于 1998 年 11 月初向区卫生防疫站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到 12 月底防疫站未派员去实地检查,其后李某从 1998 年 12 月起至199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