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装潢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企业名称:南通市中南建筑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装潢公司)
第二条本企业为南通市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具 有独立资质的法人实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承担有 限民事责任,同时本企业作为江苏中南实业集团的成员企业,是集团 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接受集团公司的宏观管理
第三条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潢设计与施工
第四条经营方针:紧抓市场机遇,积极挖掘潜力,以新颖的设 计、优良的质量和优质的服务面对市场,不断提高资质水平和队伍素 质,实现滚动进展
同时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规模效应和群体优势, 加强与其他成员企业的联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展
第五条本装潢公司五项严格要求:1、严格建立管理机制;2、严格领悟设计理念;3、严格把关工程质量;4、严格把关价格的合理性:5、严格完善饰后服务体系
第六条装潢公司执行经理、副经理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平 时直属集团公司董事长领导
其他人员由装潢公司执行经理提名
32q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装潢公司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员工自行组织招聘,并自行核算和制定级别分,检查、监督、考核由集团公 司检查组协助进行
第八条装潢公司财务科直属于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管理,财 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集团公司负责,装 潢公司对其进行使用管理
第九条添置 5 万元以下设备或材料,由装潢公司执行经理自行决策,5 — 50 万元投资由土建子公司总经理决策,50 万元以上投资 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报土建子公司董事会决策
第十条本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执行集团公司制度或参照 土建军、安装公司有关制度
330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一、机构设置装潢公司设执行董事 1 名,执行经理 1 人,副经理 1 人,财务科 2 人(1 名科长兼总帐,1 名现金),经营预算科 3 人(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