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章程1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如起重机司机还要进行机动车驾驶,还需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2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满 18 周岁,辨色能力、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3 每台起重机应当配备专职司机。4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5 不得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6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要求动作灵敏可靠,且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7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起吊作业时,只听从一人指挥,但必须听从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指令。8 夜间或洞室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10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11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11 起重机上应当设置 2 支 ABC 型灭火器,并设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12 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快速进行处理洁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扔、乱放,应集中妥善保管或处理。13 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油滑、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14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0 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 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 30s 后,方可再次起动。假如 3 次未成,则应查明原因,设法排除故障。禁止在陡坡、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停车,在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下,不得采纳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动机。15 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电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 3min~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 50℃~60℃(正常工作水温 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16 有下述情况之一,操作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吊运: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2、吊物上有人;3、起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