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裙座等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票申办单位与作业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作业风险识别,制定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审批程序⑴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办单位提前一周向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报告:受限空间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内容,汇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及实行的各项安全措施;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分析,不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的,将受限空间撤料、置换、清洗、煮蒸等步骤;强制通风(风扇、压缩空气)12 小时以上,通风口至少 2 个且必须通风空间不能存在盲端;假如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进行将受限空间撤料、置换、清洗、煮蒸、通风(通风 24 小时)、分析,分析必须采纳 2 部及以上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仪(经校验合格、有效)同时检测,且均合格,方能进入受限空间
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办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确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区域环境符合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后,填写“受限空间作业票”,签名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审查合格之后单位负责人签名;⑷ 单位审签合格之后,报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审签;⑸ 安全管理人员审签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⑴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持有效的“受限空间作业票”作业;⑵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三不进入”的原则,拒绝违规违章指挥,杜绝违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⑶ 受限空间作业前确认受限空间作业条件符合、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对策措施、得到监护人同意后,开始用火作业
⑷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当中出现不符合受限空